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 > 法学研究 > 以案说法

法学研究

以案说法

伪造金融票证罪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大转身 律师依托民商法详解刑事难题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量:2557
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案公安机关立案金额达6000万元,经唐有良、冯俨祯、赵飞律师组成的办案项目组研究认为该罪证据不足,然而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公安机关又以魏某转让其在房地产公司中的股权构成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为由,按魏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申请逮捕并获得批准。律师认为,该罪名同样不能成立,因为股东转让股权属于公司法赋予的权利,转让标的系股东个人的股权,而不是项目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之处,因而不构成犯罪。目前,律师撰写的法律意见书已经呈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决定对魏某取保候审,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项目组律师认为:公司、金融、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不应局限于民商法领域,与此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和刑事法律业务也应当作为“三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本案中伪造金融票证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均应当纳入“三结合”的业务范围之内。
Hi智车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