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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学术最新动向,直追国际学术前沿,第五届“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量:2979

20161029日,由河南大学法学院与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五届“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小礼堂隆重举行。与会的三十余位民事诉讼法青年学者分别来自日本一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河南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院校,大多具有在德、法、日、美等国家留学经历并出版有专著或者译著。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莅临指导,并主持“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展望”圆桌讨论和对论坛进行总结。

 

论坛围绕“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实践”和“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两个主题展开研讨,有9位学者在会上分别作了“司法拍卖中的物权变动——以不动产的强制拍卖为中心”、“论民事保全查封的效力”、“执行程序期待权与预告登记”、“司法拍卖无效认定程序体系论——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35 号展开的研究”、“民事执行中的涉税冲突:表现、成因及其化解”、“民事诉权合同研究——兼论我国司法裁判经验对法学理论发展的影响”、“德国诉讼标的理论演进及其司法实务”、“诉讼标的概念功能的有限性——日本法模式及其本土应用”、“诉讼标的理论的新范式——‘相对化’与我国民事审判实务”的主题报告,其他与会学者分组对上述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

 

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高级律师在论坛开幕式致词中认为,河南大学作为一个百年名校,承载着河南人对现代教育、文化、学术的荣耀与梦想,他并向各位学者介绍了博云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学术、公益三位一体”的执业理念和公司金融、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房地产等法律业务和紧密型团队化运行模式,并就当事人资格、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实务中的相关民事诉讼法理论问题发表了看法。在张卫平先生主持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展望”环节,唐有良主任结合博云天律师事务所在办的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表了对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诸多学术问题的看法。

“民事诉讼法学青年论坛”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吴泽勇教授于2012年创办并主持,至今已举办了五届,论坛已成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者学术交流的主要平台之一,在民事诉讼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与本所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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